预告登记本身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预告登记是合同当事人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去办理,是为了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一次性付款因不涉及银行利益,故可选择是否办理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告登记本身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预告登记是合同当事人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去办理,是为了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一次性付款因不涉及银行利益,故可选择是否办理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