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负荷原则(正确认识游泳训练的超负荷)
游泳比赛是比同等距离运动员游进的快慢,是比速度、比强度的竞技运动。
但强度又是建立在一定负荷量的基础上,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任何追求单一效应的训练都是不全面的。
数量的作用是基础性的,引起机体变化是缓慢而持久的;强度具有专项特征,对机体刺激作用大,机体应激反应也大,建立的适应性效应是暂时性的,且易消退。
数量与强度的有机结合,始终是运动负荷设计与执行的技巧。
当前,训练数量的增加受多种因素影响已经达到了极限,人们不再为追求数量而浪费时间,并充分认识到训练实效性的重要性,促使训练各要素组成的训练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游泳训练负荷的特征是总负荷强度高,负荷作用方向的专项化突出。
超负荷是促进机体适应性变化的根本途径。训练的实质就是对机体某些生理机制的刺激超出正常水平,从而使机体发生适应变化。
但在一定的训练阶段(时期),机体对训练负荷的承受力也是有限的,防止过度超负荷但又要接近过度负荷临界点,是运用这一原则的关键和难点。
现代游泳训练运动负荷安排的特征,是渐进性增加运动负荷与极限性负荷的统一。
追求最大负荷并进行科学安排,是提高运动成绩的有效途径。
运动负荷的增加受生物学应激的局限性和负荷对象现阶段水平的制约,是一个动态发展和逐步提高的过程。
随着游泳运动成绩不断更新和数量负荷的限制,现代训练更加重视训练的实效性,在有限的时间内使训练效果达到最大化,从而提出了实效训练。
比赛负荷结构与特征决定了训练强度的结构和大小,是精准训练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超负荷训练原则的核心。
超负荷产生疲劳,而恢复和适应使身体得到超量恢复,并达到身体能力更高的水平。身体能力的提高就是正确把握负荷和恢复之间关系的直接结果。
渐进性超负荷,即连续性的超负荷训练(负荷大小和间隔合理变化),可提高运动员负荷水平,并使运动员机体能力得到渐进性适应与超量恢复,并达到更高水平,但过分分散的超负荷将很少或不会产生身体能力的提高。
过度训练(过大过密集的负荷)对运动员身体最直接的影响,便是运动成绩下降。因此合理的训练频度或训练比率(负荷与恢复的比率)是教练员必须掌握的。
对于年轻运动员训练比率为1:4(1个单位的负荷比4个单位的恢复),对于成熟的运动员或水平高的运动员可能是1:2或1:1的训练比率。
所以现代训练提出了,为“恢复而训练”替代以前“为训练而恢复”的观点。这种观点并还是降低负荷,而是强调训练、休息和恢复取得平衡,使训练更加有效。
负荷安排的合理性体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负荷刺激对负荷对象生理、心理影响是良性的,有利于加快其生物适应能力,即最佳负荷;
其二,最佳负荷是相对的,随负荷对象在不同训练阶段的训练任务、身体状态、训练程度的不同而变化。
其三,不同性质负荷合理安排,并以比赛负荷为作用方向是负荷安排基本特征;
其四,负荷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小、中、大负荷有效结合,负荷与休息交替,保证负荷的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