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专用发*已认证抵扣,开具红字发*后不需退回原蓝字发*。
2、发生发*丢失需要进行登报声明作废,使用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
3、跨年退货或开票有误的也可以开具红字发*。
4、普通发*有“纳税人识别号”栏必须填写。这个是一个新规定。
5、增值税专用发*人认证时限由180天放宽至360日。
6、企业如果同时提供不同税率的商品、服务的,可以在同一张发*上开具。
7、购买二手车可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抵扣进项税额。销售二手车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