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卡过期不需要重新办理,功能正常即可继续使用。
2、若社保卡有效使用期限超过10年但并未损坏,则其就医功能不受影响,仍可继续作为就医凭证使用。若社保卡芯片老化损坏需要补换,相关规定可致电社保卡管理中心服务热线96222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