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是伴随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而出现,并在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中的得到冶炼和洗礼,从而在内容和形式上逐渐成型的一种新的法律现象。近代宪法的产生是源于国家与社会的产生,尤其是近代民主制度的产生。
其特征如下:
1、政治方面,民主制度的确立,即普选制度上的多数决策制度。这包括权力行使与权力享有。民主在价值层面上起对民负责的观念,民主政治又叫责任政治。
2、经济上的产生条件,包括市场经济产物和商品经济普通化产物两个层面的含义,这都产生了对于规则的要求。
商品经济是一种平等、自由的经济,马克思称其为“天生的自由派、平等派”,商品经济使生产要素不断地处于流动之中。进而要求一种对私权的保障与产权制度的确立。商品交换的前提就是对私有财产权利的确认与保护。
3、思想文化上,形成了自由、平等、限制权力的市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