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事故现场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事故现场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方法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