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报账用的发*有:增值税普通发*、增值税专用发*、定额票。
1、与单位差旅费相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餐饮费、住宿费、打车费。
2、与单位车辆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发*、保养费、车辆保险费。
3、与单位通讯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固定电话费、手机费发、网络服务.。
4、与单位运输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装卸费、快递费。
5、与单位广告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广告费。
单位报账用的发*有:增值税普通发*、增值税专用发*、定额票。
1、与单位差旅费相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餐饮费、住宿费、打车费。
2、与单位车辆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修理费发*、保养费、车辆保险费。
3、与单位通讯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固定电话费、手机费发、网络服务.。
4、与单位运输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装卸费、快递费。
5、与单位广告有关取得的增值税普票(专用)发*:广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