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是口头的说法,标准的说法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传统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种国家职业资格;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又是另一种职称。它们是相辅相成、互相对应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没有区别。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应该享受的人事、经济待遇国家也有规定。根据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等精神,国家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为:一级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二级等同于工程师,三级等同于助理工程师。在2008年,国家大部制改革,人事部与劳动保障部合并。人事部的职称、和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被放在同等地位。很多地方政府,出台了本地的“职业资格 与 专业技术职务的对照表”。直接就等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