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股, 包括公司创立开始的原始股以及后续发型的新股, 通常都是普通股,具有投票权的,
2、 优先股, 通常是资本方持有, 不参与投票。
优先股特点:
1、 有固定的股息, 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比较常见。
2、 有优先的清算权, 甚至加倍的清算权。 在公司破产,被收购等等的情况下, 优先股持有者可以优先于普通股持有者拿回投资。
1、 普通股, 包括公司创立开始的原始股以及后续发型的新股, 通常都是普通股,具有投票权的,
2、 优先股, 通常是资本方持有, 不参与投票。
优先股特点:
1、 有固定的股息, 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比较常见。
2、 有优先的清算权, 甚至加倍的清算权。 在公司破产,被收购等等的情况下, 优先股持有者可以优先于普通股持有者拿回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