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公证需要材料:
第(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第(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
第(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第(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