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责任安全保障侵权)

发布日期:2024-06-03 05:36:27     手机:https://m.xinb2b.cn/wenda/news342303.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的,责任如何界定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在具有安全隐患的位置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等。《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的,责任如何界定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在具有安全隐患的位置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等。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enda.xinb2b.cn/news342303.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问答知道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76 second(s), 90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