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的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作业。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
11.矿山排水作业。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