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