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型商品房申请分为如下两个步骤:
1、报名。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同时提交《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
2、核验。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在市民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在审核之后,市民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核验通过后即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