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撤销订立仲裁人民)

发布日期:2024-06-29 07:54:58     手机:https://m.xinb2b.cn/wenda/news366192.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一、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二、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三、可撤销的偏颇行为。四、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

二、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三、可撤销的偏颇行为。

四、债务人的无偿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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