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还债顺序问题(清偿顺序破产财产)

发布日期:2024-05-29 09:01:35     手机:https://m.xinb2b.cn/wenda/news379159.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除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

企业破产清算后的还债顺序问题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除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本文地址:https://wenda.xinb2b.cn/news379159.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问答知道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99 second(s), 91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