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意识。教师教学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个人单独面对学生的脑力劳动。它具有相对的封闭性与自由性,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也就容易出现随意性。
2、质量意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教师。教师一定要确立强烈的质量意识,这是《教师法》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3、竟争意识。教育教学中的竞争是客观存在的。学校内,班级之间、年级之间、学科之间、科室之间,都存在着平等的竞争。开展各种类型的教改活动,是把竞争机制引进课堂的好形式。
4、积累意识。一个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艺术的发展与提高,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因此、每位教师都应确立积累意识。
5、创造意识。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基础,思想状况等实际,不断地精心设计教学,改革教法,指导学法,创造新经验。只有这种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教学才能常教常新,课堂上才能充满活力,教育质量才能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