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继承的顺序区分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第二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关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同样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也是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