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提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总参、总政、总后《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通知》有关规定,部队可以直接从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提拔干部。
基本条件:
1、国共产党党员或优秀团员,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2、入伍满2年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担任正(副)班长或技术骨干,有培养发展潜力。
4、年龄不超过26岁。
5、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符合上述条件并获三等功、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和优秀士官人才奖的,以及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可有优先选拔。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年龄可放宽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