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经过审查确认,才能依法确定其证明效力。
1、审查事故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作出责任认定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是否向当事人送达等。
2、审查事故认定的事实与其他证据间是否存在矛盾。责任的认定应当建立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基础之上,也就是事故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证明的事实是同一的。如果存在矛盾则必须对事故的责任作出重新判定。
3、审查事故认定的责任是否得当。经过审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也要符合质证、不对等原则,只有事故认定赖以成立的证据经过评审质证无误,才能评判责任认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