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产期及哺乳期三个特定时期的女职工,我们称之为“三期女职工”。三期女职工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产假外,其实还享有更多的休假权利,但是许多女职工并不知道。那么都有哪些假呢?一起看看吧!关注星火保,了解更多你不知道的社保福利。
一、产假:最高可休208天
我国产假天数最低为98天+30天/15天(奖励)+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不过各地对产假天数的规定并不相同,比如深圳女职工的产假最高达到208天:顺产是98(国家规定)+80(省条例奖励)=178天。难产是98+80+30=208天。
二、产检假
女职工怀孕期间在劳动时间内到医院进行产检,应该算作劳动时间,不应该以病假、缺勤等理由扣除工资。
一般来说,怀孕第1-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三、产前工间休息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每天工间可以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四、流产假
不满4个月发生流产,可休息15-30天;满4个月发生流产,可休息42天。各地也有自己的详细规定。
五、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5个月。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政策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其2.5个月的产前假。
六、授乳假
产后婴儿1周岁内,每天享有2次收入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
七、哺乳假
产假期满,如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6个半月哺乳假。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6个半月的哺乳假。
女职工在享受哺乳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具体是指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的80%发给。
八、保胎假
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所以,其实孕妇不是只能享受产假,不同阶段可以申请不同的休假,这是劳动法给予在职女性的合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