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咨询。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符合转贷条件,就可以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进行申请。
2、提交资料。提交贷款机构所规定的相关资料。
3、贷款受理。受托银行审核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并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4、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5、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6、贷款发放。商贷银行发放贷款资金,然后通知转贷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有的商业贷款。
7、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登记新的转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