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般省里设有三司,即: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地位品级都是从二品。
承宣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负责承宣政令、管理属官、掌控财赋。
提刑按察使: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
都指挥使: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
清代一般省里设有三司,即: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地位品级都是从二品。
承宣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负责承宣政令、管理属官、掌控财赋。
提刑按察使: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
都指挥使: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