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但是如果你能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至今未向你收取物业费用,你可以提出主张反诉物业公司不收,且不催缴费用表示其放这笔费用,且过了时效期,不能起诉你。因为前期的物业管理是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在你购房时就已经告知,属于要约。当你签署了合同,属于同意要约。如果开发商和物业约定物业标是0.96元,就属于合法。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物业费采用市场机制,国家不予制定价格标准,因此,物业公司按照一级服务标准来收费,和收多少无关。所以你应该主张不是你不缴费,是物业公司自己不收。同时,你应该和其他业主联合,对于物业管理种种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予以记录,比如照相、录像等留证,然后起诉物业公司服务不规范,要求降低物业费标准或减免物业费,但是不能用拒缴来抵制物业,这样的话,就是你违反合同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