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更改租赁合同的情况有: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至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