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碳素结构钢的牌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以交货状态使用,通常用于焊接、铆接、栓接工程结构用热轧钢板、钢带、型钢和钢棒。
3、本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也适用于钢锭、连铸坯及其制品。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