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吗(法人设立连带债务)

发布日期:2024-07-02 06:53:29     手机:https://m.xinb2b.cn/wenda/news578629.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

民法总则中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吗

连带责任就是连带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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