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表达自己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要注意下几点:
第一点,必须明确双方是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
第二点,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作出处理意见。
第三点,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限制一方的合法权利。
第四点,协议书一式三份,里面的内容不得私自涂改,并且需要在婚姻登记员前面进行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