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附属程序,是指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由法院操作,并服务于民事权益的确认或者民事权益的实现的程序性规范,它同样具有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些基本特点。
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规范中的附属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2、对民事诉讼中特定事项的复议程序。
3、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程序。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5、裁定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
民事诉讼附属程序,是指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由法院操作,并服务于民事权益的确认或者民事权益的实现的程序性规范,它同样具有民事诉讼程序规范的一些基本特点。
我国民事诉讼程序规范中的附属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1、诉前财产保全程序。
2、对民事诉讼中特定事项的复议程序。
3、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程序。
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5、裁定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