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认证怎么办(出具当事人证明管)

发布日期:2024-11-05 17:23:33     手机:https://m.xinb2b.cn/wenda/news609504.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2、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出生公证认证怎么办

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安派出所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内容,详见我处印制的《证明信参考样本》;

4、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本文地址:https://wenda.xinb2b.cn/news60950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问答知道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68 second(s), 91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