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亨利(外文名:Lee Henley HuXiang),伯利兹人、汉奸,原名李沪祥,1955年出生于上海,在中国内居住经商,长期向在美敌对分子提供大量资金,勾结境外反华势力插手香港事务,资助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2、2019年11月26日,经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李亨利因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被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依法逮捕。
3、2020年4月23日,广州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李亨利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依法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2021年4月2日,李亨利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