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公司法人变更无需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到场,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向原登记的工商局申请办理即可。
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6、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9、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10、指定委托书;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
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