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员年满28周岁,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如未办理离团手续,视为自动退团。
2、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3、团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团委批准。
4、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提出退团,团支部应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如坚持退团,则应由本人向团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团委备案。
5、团员离团、退团和自行脱团后,团委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及团员证有关栏目中说明情况并注明离、退和脱团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