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2、依法审查、受理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3、负责接受行政案件的法律咨询,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