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追讨工资有时间限制,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