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交警的处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醉驾交警大队处理期限最迟应当在一个半月以内作出决定。检察院将本案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至迟应当在一个半月以内宣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