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拿东西不合理。个人财产别人不能随意拿走,即使是对方欠钱也不能私自拿走他人财产。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已经起诉经过法律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来执行对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欠钱拿东西不合理。个人财产别人不能随意拿走,即使是对方欠钱也不能私自拿走他人财产。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已经起诉经过法律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来执行对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