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盘,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的生产运作停止,所有资产,给短期内出售,变回现金,按先后次序偿还未付的债项,之后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一连串过程。清盘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包括:自动清盘:该公司成员例如合伙人、有限公司股东的意愿,认为公司的原先使命已经完成,又或者公司再经营下去也不必要,所以主动清盘,把资产出卖,变回现金,分派给债主及股东等,结束其公司法律个体。此一类清盘未必所谓“资不抵债”的。强制清盘(Compulsoryliquidation):因一间公司的资金不能抵偿负债,债主以民事法追讨,最后法院出强制清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