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博士的条件是:
1、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3、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明、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建立、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