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行区域
武盛大道(不含)以西,西环路(不含)以东,太清路(不含)以南,开元路(含)以北。
2、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单号日只准许车牌尾号为单号的车辆通行,双号日只准许车牌尾号为双号的车辆通行。
(二)市政府重点工程施工车辆,需到周口市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科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规定的路线、时间通行,否则一律查扣并处罚。
(三)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四)悬挂外省、市号牌机动车辆(小型车辆)不在限行车辆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