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五院包括中国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系是指北京大学法学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武汉大学法学系、吉林大学法学系。
法学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五院包括中国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系是指北京大学法学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武汉大学法学系、吉林大学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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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五院包括中国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系是指北京大学法学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武汉大学法学系、吉林大学法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