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如有此类行为,将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予以5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如有此类行为,将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予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