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车道是供汽车以较快速度行驶的车道,一般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道中会通过路牌标或地面画线等特别标识。
2、区分:(1)同向两车道,左车道是快车道,右车道是慢车道。(2)同向三车道以上时,靠左的车道是快车道,中间的车道是行车道,靠右的车道是慢车道。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4、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