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1972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次国际人类环境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人类史上第一个国际性环境宣言,《人类环境宣言》,宣言明确指出了关于环境问题教育的必要性;另外,大会还发表了《关于人类环境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环境教育的目的。
其次是1975年在贝尔格莱德召开的国际环境教育会议,该会议发表了著名的《贝尔格莱德宪章》,此宪章阐明了环境教育的目的、目标、对象和指导原理。
最后是1977年在苏联邦格鲁吉亚共和国首都第比利斯召开的第一次环境教育政府间会议,会议发表了《关于环境教育的第比利斯政府间会议宣言》和《环境教育政府间会议建议书》,该建议书分别对环境教育的任务、对象、目的等做了较详细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