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集体所有核发确认)

发布日期:2024-11-21 14:22:52     手机:https://m.xinb2b.cn/wenda/news622270.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确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确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什么

确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我国对农民集体土地实行登记“公示”制度。

政府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时,根据所有权归属,分别给相应的乡(镇)、村、组农民集体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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