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没有谥号,谥号始于西周,周王室和春秋战国各国广泛施行谥法制度,直至秦始皇认为谥号是“子议父、臣议君”,因此把它废除了。古代在受中华文化影响的国家和地区,评价一个人物的是非功过,往往不是只言片语就能叙述清楚,古人为了方便对历史人物盖棺定论,选择用谥号来进行概括。总的来说,古代历史上的皇帝、皇后以及诸侯大臣等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人物,在其去世之后朝廷会依据其生前所作所为,从而给出一个具有评价意义的称号,这就是通常意义的谥号,用来高度概括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谥号是对死去的帝妃、诸侯、大臣以及其它地位很高的人,按其生平事迹进行评定后,给予或褒或贬或同情的称号,始于西周。古代东亚包括中国、朝鲜、越南、日本帝王及其后妃、诸侯、臣僚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后,内务府根据其生前事迹与品德,而给予他一个中肯的称号。此外,受中华文化影响的一些邻近国家亦有使用,但不是每个东亚古代国家都用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