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为了鼓励创业创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涌现,外部环境给企业提供了诸多税收利好。除此之外,财税人员其实也可以通过合法税收统筹来减轻企业的创业负担。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合理避税的事儿~
首先我们要区分好合理避税与偷漏税,这两者有本质的差别。这里说的避税是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减少因筹划不当等问题导致多缴“冤枉税”的情况;而偷漏税可是违法犯罪行为哦,千万不能越雷池~
小编在此给大家提供以下几种方式供大家参考~
一、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无关
是否进项税率一定要与销项税率一直才能抵扣呢?很多纳税人可能有疑惑。这里举个例子阐释下:假设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1%。但他拿到的印刷图书的进项发*是17%,可以抵扣11%税率的销售额吗?
答案是肯定的,该公司仍然适用于11%的税率,因为行业性质决定了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多少无关。
二、掌握好政策优惠,避免因盲区多缴
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15%缴纳。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较低: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把握好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
年终奖的准确叫法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一种比较优惠的算法,是全年仅有的一次可以除以12计算合适税率的税收优惠。
三、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要明确区别
有时企业可能混淆公司费用与股东的个人消费。例如,某公司出资购买了房子,却将权利人写成了股东,而不是出资单位,资金也没有在账面上列示。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费用相混杂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四、千万别贪图优惠不拿发*,很可能多缴税
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发*)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尤其是当对方以优惠为名,诱导企业不开发*时,有些企业就会同意,这样做其实是吃亏的。
举个栗子:
某公司购买1000元的办公用品,如果不开发*只需付900元,而如果开发*则需付1000元,表面看起来,节省100元。
实则不然:如果多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可以少缴250元;而如果少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要多缴250元。所以一定有支出时,一定要记得获得相关凭证。
五、合理提高员工福利,摊销利润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例如: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基金,增加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且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从而摊销企业利润,减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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