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土地收回批准土地)

发布日期:2024-09-30 23:27:52     手机:https://m.xinb2b.cn/wenda/news742342.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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