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该种类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记12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该种类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该种类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六分。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该种类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