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答辩:首先是患方陈述。这个环节很重要,患方先将书面陈述材料交鉴定机构,并从医学专业角度具体陈述医方的过错,逐条指出医方具体医疗过错的同时,主张的依据是什么要同时予以说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患方答辩:首先是患方陈述。这个环节很重要,患方先将书面陈述材料交鉴定机构,并从医学专业角度具体陈述医方的过错,逐条指出医方具体医疗过错的同时,主张的依据是什么要同时予以说明。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